九原区水务局完成取用水户第一季度水资源税水量核定工作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作者:九原区水务局    来源:九原区水务局    【字体: 】   阅读:

为顺利完成2023年第一季度水量核定工作,2023年4月3日至4月21日,九原区水务局严格按照水资源税水量填报工作流程,紧张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完成水资源税第一季度水量核定数据统计工作。本次水量核定共234189m³,涉及取用水户24户,其中规模以上取用水户3户,灌区1个,规模以上的取用水户已按照规定填报直报系统,规模以下取用水户则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书》,由我局进行水量核定。

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包头市正式实行水资源税改革。由我局负责水量核定工作,税务局负责收取水资源税,取用水户需要到我局办理水量核定,之后到税务局缴纳水资源税。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精准监管力度,抓好细小环节,使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确保水资源税水量核定工作顺利开展,定期开展取用水户检查工作,保证取用水户根据载明用途合理取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