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6日   作者:包头市水务局    来源:包头市水务局    【字体: 】   阅读:

为了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我市拟制定《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市水务局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5月9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市水务局2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代表。共8人,其中供水单位1家;取用水户5家;市民代表2人。

(二)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2人。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员以公开报名,依据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旁听人员在听证会参加人员确定后,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中随机选取。听证代表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具有一定文化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客观反映市民意见;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同意公开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听证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代表,请于2023年5月4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水务局405房间报名。报名者要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联系人:戴鑫       联系电话:5919406

七、其他要求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佩戴口罩,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特此公告

 

 

包头市水务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