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用水户: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升用水效率,节约保护水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城市规划区内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地下水用户和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公共供水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凡是符合条件的用水户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联系我局办理用水计划相关事宜。用水计划实行年度考核,超计划用水执行累进加价制度。
特此公告。
包头市水务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张德勇,联系电话:590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