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完成2026年一季度水质抽检工作
发文时间: 2026-04-13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水务局
饮水安全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重大民生工程。为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动态掌握供水水质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扎实推进城市自来水和管道直饮水水质监督抽检,目前完成2026年一季度水质抽检工作。在水质抽检工作中,中心始终坚持“科学布点、规范采样、严格检测、闭环整改”的原则。一是精准覆盖关键环节。抽检范围涵盖自来水水厂出厂水、管网终端,以及管道直饮水制水站出水和用户终端,全面反映供水各节点水质状况。二是科学设定检测指标。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和《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重点对微生物、毒理、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消毒剂等类别30余项参数开展检测,既严把常规指标,又紧盯风险管控要点。三是规范采样检测流程。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采样、保存、运输,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3)开展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可追溯。四是健全闭环管理机制。严格实行检测结果“一水一档”,动态跟踪每份水样信息,对指标异常或超标情况,第一时间预警并责成供水单位限期排查整改。抽检监测数据显示,一季度抽检的全部水样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其中自来水水厂出厂水、管网终端合格率均为100%,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管道直饮水制水站出水、用户终端合格率均为100%,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紧扣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落实包头市“1144”发展要求,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将始终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工作落实,针对夏季高温、汛期等水质敏感时期,根据水质风险变化动态调整采样点位与监测频次,着力提升风险预警水平,定期发布水质状况,普及饮水安全知识,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强化全市水质抽检监管,坚决筑牢全市人民饮水安全坚固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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