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水务局关于举行《包头市供水条例》(修正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5-06-16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水务局

按照市人大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市水务局起草了《包头市供水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为《条例》(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市水务局拟举行《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参会代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单位代表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包头市供水条例》(修正草案)的修改条款的意见和建议。

二、报名范围

关注城市供水工作或认为与听证内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自行报名参加,报名参加的听证代表或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对城市供水工作及《条例》(草案)有一定的了解,听证代表有意愿对《条例》(草案)发表听证意见;

(三)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四)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10名。听证代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变动。听证会确定旁听人员3名,将邀请市司法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等旁听听证会。

四、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4日下午3点;包头市水务局201会议室。

五、报名方式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或者信函等方式报名。

电话(传真):0472-5919406    

电子邮箱:btsswjbgs@163.com

信函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中路17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1:《包头市供水条例(草案)》部分条款修改对照表

附件2:立法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wps


包头市水务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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