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水务局关于违规取用水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水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违规取用水行为,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违规取用水行为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4月起至2026年11月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工业、农业、服务业及城镇生活等所有取用水行业。
三、重点整治内容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2.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主要包括超许可水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
3.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
4.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
5.其他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取水行为。
四、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后续沟通反馈;匿名举报需提供详细准确的线索信息。
2.举报人请尽可能详细描述违规取用水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文件等,以利于快速核实查处。
3.举报人应保证举报内容真实可靠,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市水务局收到举报线索后,将及时进行登记、核实和处理,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举报人任何信息。
5.对于查证属实的违规取用水行为,市水务局将分类分级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五、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472—5919406;
2.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来信来访举报:收件人:包头市水务局水政科;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西街新区商务大厦A座5楼513室
4.电子邮箱:btssw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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