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生效友:坚持安全生产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发文时间: 2026-07-03 资料来源: 内蒙古水利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责任重于泰山。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在全区纵深推进大规模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情况下,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持续保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坚守安全红线的思想自觉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生产重大战略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以使命扛责、以责任履职、以情怀担当,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提高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增强安全生产基层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抓手,用改革精神和创新办法解决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以贯之推动工作落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二、把握工作重点,主动谋划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水利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放松,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狠抓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一)坚持由点及面,纵深推进“六项机制”全覆盖建设。 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是贯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举措,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提供了高效方案。内蒙古水利厅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选取赤峰市、呼伦贝尔市作为自治区级试点,涵盖水库、水闸、引调水、灌区、河道等主要工程类型,分类推进试点建设。指导试点单位建立任务、责任、措施“三个清单”,定期调度会商,形成可推广复制的典型成果。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印发全覆盖建设方案,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度融合。目前,全区722个水利项目已实现“六项机制”全覆盖,逐项逐环节落实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管控措施,水利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推进依法依规治理,从严从紧强化水行政执法。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规范编制执法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逐项明确岗位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尺度,避免畸轻畸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对执法“宽松软虚”的地区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措施传导压力,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常态化开展全区12个盟市全覆盖执法抽查,累计发现问题数千条,整改率达95%以上;年度开展“回头看”全面复核,约谈通报2个盟市,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数十处,曝光典型案例1批。针对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授权自治区黄河镫口灌区管理中心8人开展执法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懂法律、精业务、敢碰硬的水利执法铁军。

(三)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推动监管力量向一线倾斜,紧盯水库、水电站、淤地坝等各类蓄水设施关键部位,落实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做到预测预报、运行调度、抢险避险应急预案“三到位”。加强引绰济辽、引绰济辽二期、内蒙古支线、东台子水库、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施工程序,严防盲目抢工期引发事故。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度汛责任落实、方案预案编制、防汛物资及应急保障等关键环节,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2024年累计发现并整改隐患313项,2025年累计完成整改574项,2026年截至目前累计155项,已完成整改136项,19项正加紧推进。我区建立“排查—整改—复查—销号”一体化管控机制,对未完成事项建立台账、月度调度,以“一盟市一单”精准督导,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采取约谈、责令停工、处罚等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强化措施保障,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抓好安全生产重在压实责任,重在强基固本,重在考核问效。全区各级水利干部要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措施贯穿业务工作始终。

(一)压实层级责任。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压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方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出台责任清单制度,明晰职责边界,健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联动共治的工作机制。2026年,全区公示466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361座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全面压实980段5级及以上堤防和128座大中型水闸的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安全运行责任制,逐段、逐座明确责任人,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无盲区。

(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切实保障隐患整改、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应急救援、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所需。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运行管理单位足额落实安全生产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每年组织全区12个盟市水利部门和10家厅属单位开展“一把手”谈安全征文、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系列活动,累计答题覆盖5000余人次、实战演练200余场、发放宣传品数千件。2026年6月,在兴安盟组织开展在建工程综合演练,有效提升突发险情科学处置能力。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公益讲座,重点解读“六项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纵深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基层站所和建设工地普及安全法规与操作规程,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凝聚行业安全共识。

(三)严格目标责任考核。 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坚持铁面问责,凡因认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丝毫不可懈怠。内蒙古水利厅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恪尽职守,以“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狠抓落实,以“人人担当尽责”的硬作风攻坚克难,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使命,守牢每一道关口、盯紧每一个环节、压实每一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实干实绩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庄严承诺,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护航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水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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