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2024年5月1日—5月1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告

发文时间: 2024-05-15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内水保[2024]13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1日--5月15日我局接受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5月15日--5月21日。

联系电话:0472--5919412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接受报备时间

备注

1

包头市固阳县3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固阳县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10


2

包头市固阳县4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固阳县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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