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 2026-01-19 资料来源: 包头市水务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包头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包头市水务局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审核,并依据国家、自治区及本市的相关版式、格式与专栏布局要求,统一集中发布,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水务局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信息、重大民生事项及部门工作动态的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15条,包括更新概况类信息6条、政务动态信息16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15件自然人的依申请公开,按期办结率100%,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我们重点推进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信息管理全流程。完善信息从产生、流转到发布、归档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实行分级分类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先审核、后公开”。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执行“一事一审、全面依法审查”原则,未经保密审查批准的信息一律不予公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确保及时、准确、安全,持续提升发布质量。

二是持续优化主动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并切实做好已公开信息的日常维护与定期更新,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与能力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各类栏目等多种平台,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服务水平提升,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局门户网站主渠道功能。对网站栏目进行持续优化,动态更新工作动态、政务要闻等信息,全面展现水务系统工作成效与人员风貌。二是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配合市委网信办、市政数局积极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网站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畅通网络问政渠道,在官网设置“意见箱”、“在线调查”等互动板块,汇聚民智民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可靠,我局重点落实以下两方面举措: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与审查机制。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到人”的工作原则,细化公开任务清单与内容标准,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置审核程序,围绕内容合规性、保密要求、意识形态及舆情风险等关键环节开展多维度审查,从源头保障公开信息的合法、准确与有效。

二是加强平台运维与内容治理。开展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与动态巡查,保障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严格落实网络内容管理要求,持续规范信息发布、保障更新时效,并对表述不当内容及时纠正处置。2025年度,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政务信息均运行平稳,未发生相关舆情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6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工作动态的更新时间较为滞后,未能确保用户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水务信息。在线服务引导不够清晰,网站虽提供政策问答库、下载表格等服务,但栏目分类或操作指引较为简略,用户可能需多次跳转才能找到所需内容。

改进情况:完善网站内容更新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发布与业务进展同步,提升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进一步优化服务栏目布局,使栏目内容、功能分类更清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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